在新近施行的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推动下,中国体育产业正在迎来一轮更为规范、公正和充满活力的发展期,民营体育企业在其中的角色愈发突出。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民营经济在体育领域的布局早已从单一赛事运营,延伸到场馆投资、青少年培训、体育传媒、电商装备乃至数据科技服务等多个环节。公平竞争制度的进一步落地落细,为这些市场主体打破“隐形门槛”、参与大型赛事和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提供了更明确的制度保障,也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。
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,体育领域存在的一些不规范做法,比如招投标环节对当地国企“量身定制”条件、赛事运营项目倾向熟悉的“老牌单位”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门槛不清晰等,直接或间接抬高了民营企业的准入成本。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将“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”“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和非公有制经济”写入制度框架,并明确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进行事前审查和事后纠正,为体育赛事版权分配、场馆运营托管、体育消费券发放乃至体育产业园区招商等具体环节,划出了更清晰的“红线”和“高压线”。不少地方体育局人士指出,今后无论是职业联赛落地、城市马拉松招标,还是全民健身中心的社会化运营,都必须经受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,这直接提升了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“确定性预期”。

这种制度上的“确定性”,已经转化为市场端可感知的“活力释放”。某国内知名路跑运营民企负责人透露,此前他们在部分城市申办马拉松赛事时,常常要面对“指定合作方”“本地优先”等隐性规则,不仅影响了赛事品牌的整体布局,也制约了赛事服务标准的统一提升。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的实施,使得赛事招标文件需要公开透明,评标标准要与企业资质、过往成绩、服务能力等客观指标挂钩,不能再以所有制性质或地域背景作“隐形扣分项”。在今年多个城市新启动或升级的路跑赛事招标中,民营企业中标比例显著提升,不少赛事首次实现了“国企+民企+社会组织”多元主体协同运作,资源配置效率和观众体验双双得到改善。
体育场馆运营是民营资本进入体育领域的另一重要赛道。随着各地体育中心、综合体陆续建成,如何在保障公共属性的前提下用好设施、盘活资产,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道“必答题”。过去由于部分地区倾向由本地国企“接盘”,社会资本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往往被挡在门外,场馆存在利用效率不高、创新供给不足的问题。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强调,政府在场馆委托运营、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等环节不得指定特定经营者,必须通过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竞争方式选择合作方。这为民营企业凭借专业运营能力、数字化管理水平、创新服务模式赢得场馆项目打开了制度空间。在最新一轮地方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招标中,智慧场馆管理公司、体育培训机构、体育IP运营商等多类民营主体纷纷上榜,场馆内的赛事、培训、康复、青训、装备零售、体育社交空间等多元业态加速聚集,带动体育消费持续升温。
除了“硬件”层面的场馆和赛事,体育服务“软件”领域的民营力量同样受益于公平竞争环境的优化。体育培训、青少年俱乐部、体能康复、运动健康管理等细分业态,往往由大量中小微民企构成,它们更需要透明的政策制度和广阔的发展空间。新规要求,对体育产业扶持资金、体育消费券补贴、项目试点资格等一律不得设置所有制歧视性条件,避免出现“财政资金只向部分主体集中倾斜”的现象。多个地方在出台体育产业扶持办法时,已开始主动增加公平竞争审查章节,对预算安排、项目遴选、资金拨付程序进行优化,确保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申报、平等评审和信息公开的权利。业内人士指出,这种“看得见的公平”极大提升了民营企业的信心,促使其加大在青训体系建设、教练员培养、运动康复技术引进等长期投入,推动体育服务供给从“有没有”向“好不好”升级。

值得关注的是,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的落地,还与体育领域的科技创新产生了良性互动。近年来,从智能穿戴设备到运动数据平台,从AI战术分析到在线健身应用,体育科技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高地。在政府购买服务、数据合作、试点项目遴选中,如果对新兴民营科技企业门槛过高或存在“隐形壁垒”,不仅阻碍技术扩散,也会削弱体育项目本身的竞争力。随着条例对“不得排除或者限制经营者公平参与竞争”的一系列细化规定实施,体育管理部门在建设智慧体育城市、公共健身大数据平台、数字化赛事系统时,更加注重通过公开招标、平等谈判引入多家民营科技企业,把创新活力引入公共体育服务。部分地方已形成“政府搭平台、民企做产品、用户给反馈”的体育科技生态闭环,在助推全民健身的也为民营经济提供了广阔舞台。

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在体育领域真正“落地落细”,离不开制度执行的刚性和社会监督的参与。除了在政策制定环节开展前置审查,各地还在探讨建立体育行业专项评估机制,对赛事招标、场馆运营、体育产业扶持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进行定期“体检”。鼓励民营企业和行业组织通过信访举报、行政复议、司法途径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推动形成“发现问题—纠正问题—完善机制”的闭环。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本身也强调了信息公开与责任追究,对于被认定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体育政策措施,要求限期纠正,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要承担相应责任,这无疑为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了更强的制度后盾。
体育产业被认为是拉动消费、稳就业、促健康的重要新动能,其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制度环境的持续优化。随着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的深入实施,国有、民营乃至外资体育企业正在同一条“跑道”上比拼服务质量、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,这种“你追我赶”的良性竞争,有望催生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IP、体育品牌和体育科技企业。业内专家认为,未来在政策实践中,还可结合体育行业特点,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指引,比如针对职业联赛商务开发、校园体育服务采购、体育传媒版权交易等专业领域,建立更具操作性的审查标准和案例库,让民营企业对规则“看得懂、用得上、敢维权”。在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背景下,一个更加开放、公平、有序的体育市场,将为民营经济提供广阔天地,也为建设体育强国、健康中国提供坚实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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